山东省泗水县公证处招聘简章
山东省泗水县公证处因工作需要,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公证员2名
要求:
1、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A证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2、热爱公证事业,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,具有开拓和团队精神。
3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4、思想进步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5、年龄35周岁以下,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二、待遇
1、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间人民币3000元/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,符合要求的签订聘用合同,工资参照人社局套改的工资发放缴纳五险二金。
2、在公证处工作满两年(包含试用期)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后,享受公证员绩效考核规定的工资待遇。
三、招聘流程
1、投递个人简历(2022年2月1日前,可提前结束)。简历内容实事求是,不得虚构和夸大,对选中的简历我处将进行核实。个人简历中须包括个人基本信息、学历(高中至最高学历)、工作经历、工作业绩、获奖情况、论文发表情况等信息简历投递邮箱(E-mail:13791704230@qq.com),邮件主题格式“姓名+公证员”,简历需同时投递附件和邮件正文两种形式。
2、面试。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3、录用。根据面试情况,择优录用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13791704230
邮箱:13791704230@qq.com
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